作品卖出,不等于艺术家已经拿到钱。Daniel Um 与 Nastaran Shahbazi 7月16日在曼哈顿最高法院起诉纽约画廊 The Hole,称他们在2024至2026年间把多件作品交给画廊寄售——作品仍归艺术家,由画廊代卖并按约分账——但在只收到部分款项后,仍分别被欠28,975美元和21,000美元,合计近5万美元。
据 ARTnews 引述诉状,两人催款时获告知画廊财务紧张,暂时无法付款。他们指控 The Hole 收取销售款后,没有将资金单独保管并交付,而是用于租金、运营、其他债权人和艺术家,拖欠超过一年。诉讼提出违约、不当得利及违反纽约《艺术与文化事务法》等主张;纽约法律规定,寄售所得仍属艺术家,画廊不得拿去支付经营费用。The Hole 尚未就报道置评。
这起案件值得留意,因为它把中型画廊的现金流压力落到了最具体的一笔账上:租金、员工和展览费用持续发生,销售收入却不稳定;一旦应付艺术家的钱被用于周转,经营困难就会迅速变成合同与信任危机。